| 序号 | 
工作程序 | 
学位类型 | 
备注 | 
| 博士 | 
硕士(学术型硕士、同等学力) | 
| 1 | 
申请学位材料审查 | 
9月1日~9月11日,个人提交科研纸质材料,需在研究生系统中填报上传个人科研成果。 | 
9月1日~9月10日,个人或班级统一提交科研纸质材料,需在研究生系统中填报上传个人科研成果。 | 
学位申请人根据《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/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按时提交各阶段所需的材料。 | 
| 2 | 
结题考核(预答辩) | 
9月6日-9月19日, 结题通过后上传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材料(一式两份)到研办 | 
9月10日-9月24日,由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,结题通过后上传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材料(一式两份)到研办 | 
| 3 | 
论文检测 | 
9月27日-9月29日,个人提交论文到管理系统 | 
9月28日-9月29日,个人提交论文到管理系统 | 
| 4 | 
论文检测结果反馈导师和学生 | 
9月29-30日, | 
9月30日 , | 
| 5 | 
在“研究生信息系统”中上传学位论文 | 
10月8日前,个人上传,导师系统中审核,研办通过后不允许修改论文,提交纸质版送审资格审查表到研办。 | 
10月15日前,个人上传,导师系统中审核,研办通过后不允许修改论文,提交纸质版送审资格审查表到研办。 | 
| 6 | 
论文双盲送审 | 
研究生院10月9日左右送审,送审时间约35日 | 
学院10月18日送审,送审时间约20日 | 
| 7 | 
办理论文评审费和答辩费的转账 | 
9月30日前,留学生、第二次申请学位人员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转账手续。 | 
9月30日前,留学生、第二次申请学位人员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转账手续。 | 
| 8 | 
接收并反馈评阅意见给导师和学生 | 
11月20日左右 | 
11月8日左右 | 
| 9 | 
答辩资格审查 | 
11月20日—11月21日,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和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意见表纸质版给研办 | 
11月10日-11月12日,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和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意见表纸质版给研办 | 
| 10 | 
答辩学位论文简况公示 | 
11月22日-11月24日,学院网站公示 | 
\ | 
| 11 | 
论文答辩 | 
11月24日-12月7日,研办安排,答辩后提交论文答辩意见修改认定表。 | 
11月15日-12月7日,由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。答辩后提交论文答辩意见修改认定表。 | 
| 12 | 
各答辩小组上报材料到研办 | 
12月8日—12月9日 | 
| 13 | 
学院学位评定 | 
12月10日—12月15日学院将申请学位名单及学院分委员会审议材料上报校学位办 | 
| 14 | 
学校学位授予 | 
12月底授予学位(博士学位授予需公示3个月) | 
备注:
1.因论文盲审时间不可控,学院可提前安排和完成相关工作;2以上时间点为最后截止时间点,因个人或学院未能完成,延期至下个季度办理。